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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09-07-08〗〖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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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办发〔2009〕35号

多伦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

《多伦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    换届     方案    通知                       

 抄送:盟委组织部,县委。                              

中共多伦县委办公室                2009年7月1日印发  

        

 

多伦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途径,着力加强以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基层组织班子建设,根据锡党组办字[2009]48号文件要求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情况,现制定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农村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选准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领导班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形式

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多伦淖尔镇北村、大北沟镇白音坤兑村、大河口乡三道沟村开展村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其他村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采取组织推荐、党员选举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公推直选”工作与全县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0日前完成。

四、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职数配备

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配备,坚持以精干、高效、稳定为原则,并与村委会成员状况作通盘考虑,根据工作的需要,要适当增加交叉任职比例,提倡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根据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的实际情况,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职数3-5名,其中只设1名支部书记,乡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以增设1名副书记,但须向上级组织书面说明原因。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服务村民的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

3、村党支部班子要形成合理的梯次年龄结构,一般应由50岁、40岁、30岁左右的委员组成,有条件的村可配备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或1名妇女干部。原则上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委员一般不再留任,按条件享受离职待遇,特殊情况继续留任的必须由县委组织部批准。在任职期间达到60周岁(女55周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具备一定文化素质,一般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一定比例。40岁以下的成员没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任期内应通过在职学习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5、重视选用后备干部。新进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原则上从农村后备干部的优秀党员中选拔,若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着重从现职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和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党员中选拔,尤其要注重选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党员。新进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5)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的。

五、程序步骤

(一)准备工作(7月1日至7月25日)

1、成立领导组织。县里成立村级党组织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由党委书记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四大班子包乡领导任组长,县包村科局及乡镇包村干部组成的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协调解决好选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选举工作情况。

2、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各乡镇领导班子及各包村科局负责人的动员大会,熟悉掌握选举程序,并深入各村扎实开展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大力宣传“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以及程序步骤等,要积极和外出流动党员取得联系,动员他们在8月17日前回乡参加换届选举工作。

(二)推荐程序(7月25日至8月16日)

1、实行“公推直选”的村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1)公开推荐。第一是党员个人自荐,即由党员本人按照候选人条件要求,自愿报名竞选村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第二是组织推荐,即由村党支部上届委员会根据对全村党员的掌握情况,推荐本届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第三是群众推荐,即由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一般应包括:党员、村民代表、户代表、近两届“两委”成员、本村人大代表、共青团干部代表、妇联代表等。

乡镇考察组将推荐票数逐类汇总后,按照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职数2倍的人数,按照得票多少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其中: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为3名。

(2)组织考察。乡镇考察组召开民主测评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一般包括:全体党员、村委会成员、村工作人员、村民代表、本村人大代表、共青团干部代表等。

在民主测评基础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谈话对象包括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与候选人初步人选工作生活接触较多的人士。同时,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对自己参选态度、施政纲要等作初步陈述。乡镇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个人陈述的形式,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个人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有关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报告,报请乡镇党委会议讨论。

(3)确定候选人。乡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考察组的汇报,根据综述情况,采取票决的方式,从3名初步人选中确定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其他委员人选,按照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以党委正式文件向所换届村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8月10日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地点要选在所在村群众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2、非“公推直选”村采取的程序

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由村支部上届委员会根据党员的意见确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其中支部书记候选人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同时上报乡镇党委批复,并在8月10日之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多伦淖尔镇及大北沟镇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参照村支部换届工作进行。

(三)选举村支部委员会

1、开展竞职演说。进行“公推直选”的村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在会上发表竞职演说,表明自己参加公推直选的态度,阐述施政纲领,承诺任期内的目标责任,并当场回答党员的提问,其他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开亮相,向党员简要介绍个人的有关情况。

2、党员大会选举。8月17日至18日为全县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日,在乡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公推直选”试点村的支部书记采取差额选举,其余村的党支部书记采取等额选举,委员全部采取差额选举。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详细的选举办法,按照程序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上报乡镇党委审批。

六、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

换届选举工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大原则,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这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时间上衔接比较紧,群众较关注,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处级包乡领导和县包村科局负起责任,切实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接受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对任何违背法律法规和选举操作规程的行为,必须彻底纠正。

3、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要求,在换届前做好述职述廉工作。要认真组织起草和讨论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认真开好党员大会,把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为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创造良好的条件。

4、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稳定工作。村党支部要加强正面宣传,注意掌握动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教育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依章办事,防止和及时纠正任何违纪行为和不正当活动,严禁贿选,严防宗族、宗派势力影响选举。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惩处。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现任的党支部委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特别要做好换届选举中被调整、交流、落选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退出班子的人员要做好妥善安置,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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