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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沟镇便民服务大厅首问制度
〖发布日期:2008-11-03〗〖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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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来“大厅”或来电、来函、通过网络办理、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二、所有“大厅”工作人员均属首问责任人范围。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承诺服务等有关规定及时承办或处理,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一次性书面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齐全的,应耐心做好书面解释说明和具体指导工作,要按“六件”管理规定规范操作。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主动告知或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或责任人处。
    3、属于举报或投诉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直接引导到相关督查部门。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不得寻找借口进行搪塞,要充分体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服务对象询问首问责任人姓名时,应如实告知。
    5、对服务对象来电、来函、通过网络办理、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及时地记录、办理或转交。
   四、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大厅”考核管理,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要求的,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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