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由服务大厅组织安排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学习一次,业务学习由各窗口自行安排。
2、参加学习的人员,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由服务大厅领导负责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3、建立集中学习点名签到制度,由服务中心记录参加学习人数、缺席者及缺席原因等,以便查阅。
4、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服务中心领导请假并备案,公出人员及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以缺勤半天处理。